在查询微商爱你瘦的相关材料时,清扬君发现,自称“微商教父”的龚文祥竟然还给爱你瘦微商站过台,还赐予爱你瘦创始人徐小建“微商送房第一人”称号。
据公开报道,在年龚文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微商论坛大会上,爱你瘦在微商品牌中脱颖而出,荣获“微商新锐品牌10强”。而袋鼠妈妈集团董事长、爱你瘦品牌创始人徐小建在论坛发言提到:感谢龚先生赐予“微商送房第一人”的称号,徐小建还表示:集团早在年就开始对优秀人才实行奖房*策,累计送出45套房子,市值超过1个亿。从年开始,我会将这个承诺文化延伸到我们的微商团队,优秀的团队长,优秀的代理,我们一样送房子。
报道还称,龚文祥将为爱你瘦微商产品占领微商渠道,为爱你瘦微商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助力爱你瘦在微商行业飞速发展,快速推进爱你瘦微商项目进程,助力爱你瘦品牌在微商行业的大势发展。
让清扬君感到好笑的,并不是“微商新锐品牌10强”这个没有权威性的称号,也不是“微商送房第一人”这个略显“爆发户”气息的名头,而是徐小建作为年营业额近亿公司的董事长,竟然亲口说出感谢龚文祥赐予“微商送房第一人”的称号!没错,是“赐予”!
龚文祥是一个怎样的人,心里没点数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清扬君文章《我为什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龚文祥!》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骗子的世界从来不缺少沆瀣一气。
不过,这个社会也从来不缺少正义之士。这不,又有网友向清扬君爆料,称“爱你瘦微商涉嫌存在多级代理、拉人头的传销行为”,并向清扬君提供了相关材料。
根据网友从爱你瘦代理商处获得的代理*策可以看出,爱你瘦的代理级别如下:
二级代理门槛元,产品折扣为8折;
一级代理门槛元,产品折扣为6.5折;
全国总代门槛,保证金0元,产品折扣为5折;
联合创始人门槛元,保证金元,产品折扣为4折。
爱你瘦代理商之间除了可以赚取不同级别之间的产品差价,还有推荐奖励*策:
1、平级推荐奖励*策:
平级代理可以推荐意向代理(总代、一级、二级)给自己的上家,介绍成功,上家以推荐者上一级别的货款利润的40%给予推荐人首次现金奖励。除首次奖励外,后续每月还可以继续获得被推荐者的充值奖励,由上家发放奖励。条件是二级、一级、总代当月(自然月)必须满足元、元和00元充值。
2、跨级推荐奖励*策:
(跨级推荐代理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后续不再归还被推荐的代理,也不享受该代理任何充值返利)
(1)总代、一级、二级可以推荐意向联合创始人给上家(公司),介绍成功,推荐人可以获得该意向联合创始人首批货款的3%,由上家一次性现金奖励给推荐人(上家必须是联合创始人,否则只能推荐给公司);
(2)一级、二级可以推荐意向总代给上家,介绍成功,推荐人可以获得该意向总代首批货款的5%,由上家一次性现金奖励给推荐人;
(3)二级可以推荐意向一级给上家,介绍成功,推荐人可以获得该意向一级首批货款的5%,由上家一次性现金奖励给推荐人。
3、代理推荐给上家的同级别代理(仅限总代、一级、二级),如后续自己升为比该代理更高级别了,则上家需要把该代理归还给推荐者。若被找茬者比推荐者先升级到更高级别,则不予归还。
4、推荐代理的奖励金额,应在被推荐代理提起产货物超过50%后的15天内奖励给推荐人,如后续被介绍人产生退款,介绍人应退还所有奖励金额。
另外,联合创始人还可以享受团队奖励。按团队业绩总额的不同,联合创始人可获得8%到12%的返点奖励,如果团队总业绩达到万,即可获得38.4万元的奖励。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爱你瘦微商设置的4级代理模式让代理商组成上下级的关系,通过让代理商认购产品收缴入门费,代理商通过“拉人头”获得奖励,高层代理从下线的销售总业绩获得奖励的方式均符合传销的行为特征。
近段时间,国家监管部门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希望误入传销的网友们早日醒悟,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