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要
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最高奖励万元。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
一、*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中第十二条促贡献,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医疗生产、销售等相关行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二、申报时间
年3月22日至4月4日三、申报条件
(一)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三)研发投入时间应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四)研发产品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是用于检测诊断及治疗本次新型冠状病*的创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领域的病*检测诊断试剂或解决方案、治疗性抗体开发、疫苗开发、病*防御及治疗相关研发、抗病*消炎类新药品等技术产品。(五)创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有一定技术壁垒,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六)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权益状况明确,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四、支持内容及标准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最高奖励万元。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五、申报流程准备材料→申报→审核→受理→专家评审→资金拨付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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