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亦城优秀人才备案
1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每年按照企业员工个人薪资收入产生区域经济贡献中经开区地方财*可支配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全员奖励。符合亦城优秀人才目录条件的按照15%的比例给予奖励。
2
申报条件
(一)人才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2.在经开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属于经开区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或其他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总部基地的企业;
3.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
(二)人才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个人应全职在所在单位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每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三)除基本条件外亦城优秀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进站博士后、拥有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技术人才;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首次入区并获得创办企业资助的外籍人才;
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国家级技能大赛前3名、北京市级技能大赛前2名以及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4.“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以第一、第二发明人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5.经开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负责人;
6.获得创办企业资助的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人才创办企业,在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2名本企业核心科技人才。
02
亦城顶尖人才备案
1
支持内容及标准
设立亦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符合亦城顶尖人才目录条件,全职在经开区工作或创业,承担项目符合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顶尖人才及团队需要给予专项奖励资金。
2
申报条件
设立亦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符合亦城顶尖人才目录条件,全职在经开区工作或创业,承担项目符合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顶尖人才及团队需要给予专项奖励资金。
03
亦城杰出人才备案
1
支持内容及标准
设立亦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符合亦城杰出人才目录条件,全职在经开区工作或创业的,分三年给予总额万元奖励资金。
设立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每年按照企业员工个人薪资收入产生区域经济贡献中经开区地方财*可支配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全员奖励。亦城杰出人才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此项奖励与亦城人才专项奖励可自主选择其一兑现,不得同时享受。
2
申报条件
(一)人才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2.在经开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属于经开区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或其他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总部基地的企业;
3.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
(二)人才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个人应全职在所在单位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每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三)除基本条件外亦城杰出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国家级、北京市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包括:
(1)国家级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4)北京市人才引进计划中战略科学家、创业类、全职工作类项目入选者。
2.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北京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者,其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应排名前5位、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应排名前2位,获得北京市特等奖的应排名前5位、获得北京市一等奖的应排名前2位;
3.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资助的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获资助项目已完结的;
4.近5年,担任全球自然指数最新排名前位的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重点学科带头人;
5.近5年,担任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首席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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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它想要